辽宁专项整治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分964人
按照党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及省委统一安排,辽宁省纪委监委机关牵头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把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坚持精准谋划部署、精准排查问题、精准执纪问责、精准督导整改,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向好,党的建设“金色名片”越擦越亮。
周密谋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落深落细
深入分析研判,才能立好专项整治标靶。辽宁省纪委监委机关认真梳理今年以来全省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对存量增量、违纪人员等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精准确定工作重点,突出变异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公款购买和消费“定制酒”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以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领导干部违规参加研讨会和论坛等问题,强化靶向整治。准确把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特点规律,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4项推进措施以及相关目标和评估标准,保障了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着力健全统筹协调、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省纪委监委机关从机关有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加强统筹指导。充分发挥联系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切实强化对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监督,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定期汇总、通报排名、常态调度等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深查严处,保持整治“四风”问题高压震慑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聚焦“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带头,深入排查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结合实际进行纠正处理。全省共自查发现问题3187个,即知即改情节轻微问题3001个。省纪委监委机关对中央纪委交办、巡视巡察发现和信访部门收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进行排查起底,针对112件久拖未结或办理质量不高的问题线索,向23个地区和部门下发提示函,进行重点督办、限期办结。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举报电话、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畅通群众举报“四风”问题的渠道,对群众举报问题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应。坚持盯住重要节点,打好节前教育提醒、节中督促检查、节后汇总梳理“三位一体”组合拳,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加大“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依规依纪进行严厉惩治。自专项整治开展至10月底,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64人,其中市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158人,收缴违规违纪资金1000余万元,对274起“四风”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警示震慑效应得到不断强化。
注重纠建并举,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果
以主题教育为契机,专项整治、制度建设、深化改革同向发力,推进纠正“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针对发现和查处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治理。大连市开展“加油卡”“小金库”问题专项检查,排查出问题资金795万元;鞍山市集中整治长期不上班、“吃空饷”问题,清退46人,追缴22万元;辽阳市开展“两卡三金”清理工作,本溪、丹东、营口等市结合中高考节点,着力整治“升学宴”“谢师宴”,均取得明显成效。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着眼发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移风易俗中的表率作用,作出具体规范。省直有关职能部门围绕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空白、制度短板、制度模糊地带,深入研究制定具体制度措施。朝阳市已印发《朝阳市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葫芦岛市明确农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六个不准”;盘锦市运用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主管部门立行立改,围绕“三公经费”管理建章立制。截至目前,全省共制定整改措施3000余个,建立长效机制1300余项,促进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