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让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
自我监督是世界性难题,我们党长期执政,最大的挑战就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
一年来,从更加熟练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到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从强化巡视整改落实到一体推进巡视巡察,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不断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监督挺在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更加熟练准确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重要遵循。
一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监督挺在前面。
2019年1月至11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7.9万人次,“四种形态”运用更加熟练、准确。
——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07.9万人次。据统计,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人次数量持续增长,体现了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
——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8万人次,占总人次的2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万人次,防止严重违纪违法发展成为犯罪行为。
——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6万人次,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执迷不悟、拒绝挽救的依纪依法严肃惩处,直至移送司法机关。
“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专设一部分对监督体系作出部署。落实好这一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盯住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让监督的威力充分释放。
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发挥制度优势
一年来,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坚强领导下,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担负“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
在合署办公体制下,纪委监委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定位,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得到强化,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明确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对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等报告范围和程序作出规定。
——有效解决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
改革后,各级纪委监委一体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对全体党组织、党员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实现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实现法规制度与时俱进,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起草制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等50余项法规制度,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机关有序对接的机制制度,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立案、留置、案件审理等方面制度,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深化发展巡视工作,彰显政治监督作用
2019年中央巡视组共开展两轮常规巡视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覆盖108个地方、单位党组织,十九届中央巡视全覆盖任务完成率超过50%。
巡视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2019年,中央巡视进一步聚焦被巡视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开展全面政治体检。
为提高监督质量,中央巡视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每轮巡视前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巡视对象特点,明确监督重点和工作要求等。完善巡视报告问题底稿制度,确保巡视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巡视不仅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更督促我们不要忘记本色。大家分工不同,但都是为了共同的使命。”中央第三轮巡视后,有被巡视单位负责人这样表示。
强化巡视整改落实是十九届中央巡视工作深化发展的鲜明特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把督促巡视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通过召开推进会、听取“活情况”、约谈函询、驻点督导、暗访抽查等方式,持续跟踪督办。
一年来,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促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上下贯通,拉开了以中央巡视为主体、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为支撑的“一体两翼”工作格局,中央、省、市、县四级巡视巡察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
2019年,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对河北、辽宁、福建等3省巡视工作开展指导督导试点,督促省区市巡视工作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推动巡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全国市县共巡察1.1万个乡镇、5.9万个部门和企事业单位、22.5万个村级党组织,其中村级党组织覆盖率达到63.7%,真正把监督落到了基层。
同时,充分发挥巡视制度优势和纽带作用,探索建立巡视与其他监督的协同协作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打通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的贯通渠道,推动健全党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