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是对依法治理能力的大考
近日,一则湖北孝感某地疫情防控人员暴力“执法”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居家打麻将的一家三口与乡镇“纠察队”发生争执,一名男子被疫情防控人员多次打耳光,麻将桌也被当场砸坏。
疫情暴发以来,一些防控方面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从随意罚款、强制“学习”到游街示众、“一律劝返七省市人员”,不一而足。一些地方农村防疫搞“一刀切”,封村堵路,禁止农民下田、农机上路,影响春耕正常开展。防控疫情名义下对法治的毁坏,造成了极恶劣影响。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胶着对垒状态,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共克时艰,这些发生在部分地区的粗暴执法行为,不禁让人对地方政府的依法治理能力提出了质疑。
基层疫情防控不易,但一定要依法办事。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疫情当前,更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提高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严控不失控,“硬核”不硬来。防控疫情,只能是依法防控,不能存在“法外之地”。2月18日,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对公安民警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
疫情防控是对我国依法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依法防控,一方面要严惩公然挑战法律底线者,另一方面疫情防控执行者也不能越过法律底线。同时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依法是摆在首位的要求。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我们终将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这将不仅是疫情防控的胜利,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