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去年全省92.5万人脱贫、800个村出列
湖北将在全国率先制定
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1月13日,2020年省两会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举行,聚焦我省决战脱贫攻坚。记者从会上获悉,《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的立法进程速度加快,本次两会,除了常规议程,还将对此草案进行审议。
支持建设蔬菜、小龙虾等农业全产业链
“湖北省人大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制定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条例(草案)》文本经反复研究,将提请本次大会上由全体省人大代表进行审议和表决。”会上,省人大代表、中国农科院油料作物研究所原所长廖伯寿介绍,《条例(草案)》有效确立了我省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是推动我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据了解,在农业转型升级与产业兴旺方面,《条例(草案)》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支持江汉平原重点发展特色农业、鄂东地区重点发展现代农业、鄂西地区重点发展生态农业,建设油料、蔬菜、小龙虾、大宗淡水鱼、茶叶、食用菌、中药材、水果、畜禽等农业全产业链。
《条例(草案)》还规定,建立全覆盖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体系,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实施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采用节水、节肥、节药等先进种养殖技术和模式,推动种养结合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禁止在长江、汉江、清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规定范围内进行畜禽规模化养殖。
产业扶贫 惠及贫困人口316万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会上,省扶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去年在开展高质量立法推动乡村振兴、开展代表行动推动脱贫攻坚等方面亮点纷呈,成效显著。全省92.5万人脱贫、800个村出列,贫困发生率由2018年底的2.4%降至2019年底的0.14%,社会扶贫网注册用户数896.5万人、对接成功率84.4%,累计帮扶281万次,注册人数、捐赠资金量均居全国首位。这些都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至2019年12月底,排查出的辍学学生已全部劝返,村卫生室不达标和暂时性无村医问题全部解决,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大力推进产业扶贫,惠及贫困人口316万。全年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一补”资金6.05亿元,资助贫困家庭学生54.4万人次。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5594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平均标准达到10286元。
今年,将确保完成剩余5.8万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同时,开展2019年17个计划摘帽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确保2月底前完成摘帽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