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法院:四年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82件
中新网西宁6月24日电(祁增蓓)2017年至2020年,青海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82件,判决生效809件,判处被告人924人,其中,无业人员占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总数的61.3%。
24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青海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会上,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邱峰表示,毒品涉案人员中无业人员、有前科人员居多,文化程度低,法制意识淡薄,无固定的生活来源,受贩卖毒品的暴利驱动,出现毒品再犯上升的趋势。
据统计,2017年至2020年判决毒品犯罪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924人中,无业人员有566人,占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总数的61.3%。有前科人员140人(其中累犯57人),占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总数的15.2%。
“法院审结的毒品案件主要涉及罪名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邱峰介绍,近四年青海法院审结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件617件,占比70%;审结容留他人吸毒案件152件,占比17.2%;审结非法持有毒品案件112件,占比12.7%。
其中,马某某贩卖毒品一案中,马某某多次贩卖海洛因共计39千克,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法院对马某某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的严厉打击。
此外,青海法院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同时,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立功等从轻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体现政策,给予从宽处罚,更好地发挥刑罚的教育改造功能。
邱峰表示,下一步,青海省各级人民法院将把打击毒品犯罪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大审判工作力度,突出打击重点,发挥刑罚功能作用,依法惩处毒品犯罪分子,为青海省禁毒事业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