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退税,专家:今年的增值税“红包”将覆盖各类型小微企业
新京报快讯(记者 姜慧梓)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从4月1日起至年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两部门公告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到今年的免征优惠。
此次调整前,我国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增值税,这是疫情下的特殊举措。湖北由于疫情严重,在2020年初至2021年初的一年多里,该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一度免征增值税,此后才与全国“拉齐”。
到今年3月31日,“减按1%征收”将停止,从4月1日开始,“免征”接力。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适用1%的征收率调整为直接免税,这意味着今年我国的小微企业中,只要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全年的营业收入都免于缴纳增值税,这对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更大。企业应该用好政策,抓生产、促经营,获得更多市场机会,渡过难关并争取盈利。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5万亿元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操作细节也已于近日明确。李旭红分析,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主要适用于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前期研发费用的投入较大,回收期长,产生存量留抵税额的概率更高,因此,此项留抵退税制度更多惠及科技型企业,加快其留抵税额的返还,增强企业研发费用投入的信心。
李旭红告诉新京报记者,“免征”和“退税”,两项政策的适用面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是简易计税方法,直接免征增值税;而一般纳税人主要适用的是一般计税方法,采用留抵退税的方式解决企业的资金困难。两项政策相辅相成,全面覆盖各种类型的小微企业,这对于我国今年经济稳增长有重要作用。
她分析,从宏观角度看,由于小微企业市场主体数量多,吸纳的就业人数也多,对于经济增长及就业稳定都发挥重要作用,因此给予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也是激活市场主体活力、保障中小企业可持续性发展、稳定宏观经济基本面的重要举措。
疫情进入第三年,国家接连出台阶段性增值税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政策体现出连续性,且力度不断加码。
李旭红认为,今年,由于我国对于宏观经济的困难有充分预期,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因此,帮助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必须提前发力,积极的财政政策也需要更加积极。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